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賠償應由誰承擔
一、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賠償應由誰承擔 依據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附帶民事賠償的刑事案件,賠償應該由案件的被告承擔,被告是造成人損害和財產損失的責任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一條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為而遭受物質損失的,在刑事訴訟過程中,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被害人死亡或者喪失行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如果是國家財產、集體財產遭受損失的,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的時候,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第一百零二條 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時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凍結被告人的財產。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或者人民檢察院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適用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二、刑事案件最快什么時候開庭 刑事案件開庭的時間法律是沒有規(guī)定,要依據具體的案情而定,法院開庭審理案件的,會在開庭三天前通知當事人?! 吨腥A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二條 人民法院決定開庭審判后,應當確定合議庭的組成人員,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至遲在開庭十日以前送達被告人及其辯護人。 在開庭以前,審判人員可以召集公訴人、當事人和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回避、出庭證人名單、非法證據排除等與審判相關的問題,了解情況,聽取意見?! ∪嗣穹ㄔ捍_定開庭日期后,應當將開庭的時間、地點通知人民檢察院,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訴訟代理人、證人、鑒定人和翻譯人員,傳票和通知書至遲在開庭三日以前送達。公開審判的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開庭時間和地點。 上述活動情形應當寫入筆錄,由審判人員和書記員簽名。三、刑事案件如何申訴 當事人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zhí)行。申訴人應當提交的材料包括:申訴狀;原一、二審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經過人民法院復查或者再審的,應當附有駁回通知書、再審決定書、再審判決書、裁定書;其他相關材料。以有新的證據證明原判決、裁定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為由申訴的,應當同時附有相關證據材料;申請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應當附有相關線索或者材料。申請再審人對民事案件申請再審、是針對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調解書認為錯誤而提出的,故民事案件申請再審人提出再審請求不得超出原審訴訟請求。申請再審人在民事再審案件審理過程中不得變更、增加訴訟請求或者提出反訴(原審已反訴的除外)?! ∫陨暇褪侵袊淌侣蓭熅W小編為您詳細介紹關于刑事案件中的民事賠償應由誰承擔的相關知識,綜上所述,據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附帶民事賠償的刑事案件,賠償應該由案件的被告承擔,被告是造成人損害和財產損失的責任人。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法律問題,歡迎咨詢中國刑事律師網,我們會有專業(yè)的律師為您解答疑惑。